
清朝嘉庆十四年(公元1809年)春天,山东即墨的李泰清匆忙赶往京城督察院上书,为自己的侄子李毓昌申冤。据李泰清所述配资10倍的公司,李毓昌在山阳执行查赈任务时突然死亡。当地官员称他是自缢而亡,但侄媳在他的遗物中发现了血衣和一份关于山阳地方官贪赈的禀帖残稿。嘉庆皇帝一直希望整顿官场腐败,这起案件成为他出手惩治贪官的重要契机。
展开剩余54%面对利诱,李毓昌毫不动摇,严正说道:为官之道贵在清廉,从饥民口中夺食物非父母官所为。你可以贪赃,但我不能同流合污!此事我定会上禀,以救生民于水火,正朝廷律令!说完,他拂袖而去。 王伸汉已下杀心,不除掉李毓昌,他的贪污行为就会暴露。于是,他买通李毓昌的三名仆人,在茶水中下毒,导致李毓昌腹痛吐血,并用丝带勒死他。随后,王伸汉与淮安知府合谋,将此事伪装成自缢,使李毓昌含冤而亡。 嘉庆十四年春,李毓昌的妻子在遗物中发现血衣和写有山阳冒赈,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恐上负天子的禀帖残稿,对丈夫之死生疑。开棺验尸后,发现李毓昌确实被毒死。妻子求助丈夫叔叔李泰清配资10倍的公司,李泰清立即奔赴京城告御状,才将真相揭开。 嘉庆皇帝得知此事后勃然大怒,将参与谋害李毓昌的王伸汉、王毂、包祥、李祥、顾祥、马连升通通判处死刑。两江总督铁保、江苏巡抚汪日章被革职流放,其他涉案官吏及九名查赈官员也受到不同程度惩处,李毓昌的冤屈终于得以昭雪。 为表彰李毓昌的忠诚与牺牲,嘉庆帝追封其为知府,并按知府例赐恤。李毓昌的叔叔李泰清被封为武举人。李毓昌无子,其侄李希佐获加封为举人,准许参加会试,延续家族书香风气。地方捐资一千两,用于李毓昌遗孀供养继子读书及女儿嫁妆;再出一千两,在李毓昌墓前修建御制悯忠诗碑楼以表彰其节操,诗文由嘉庆皇帝提供,可见嘉庆皇帝对李毓昌之死的重视与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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